相交公路等級較高或交通量較大的平面交叉,應采用由分隔島、導流島來指定各向車流行逕的渠化交叉。
(1)主要公路為二級公路的T形交叉,當直行交通量不大,而與次要公路問的轉彎交通量占相當比例時,可只在次要公路上設分隔島的渠化T形交叉。當主要公路的直行交通量較大時,則在主要公路和次要公路上均設分隔島的渠化T形交叉。
(2)主要公路為四車道公路,或設計速度≥60km/h且有相當比例轉彎交通量的二級公路,或是與互通式立交直接溝通的雙車道公路的T形交叉應設置導流島的渠化T形交叉。
當主要公路為雙車道公路時,應根據左、右轉彎交通量的平衡與否而選用某種渠化布置方式。主要公路上的分隔島宜為隱形島。
當主要公路為四車道時,應采用渠化布置方式。次要公路上的導流島可根據左、右轉彎交通量情況作變通處理。主要公路上的分隔島應為實體島。
(3)主要公路為四車道公路以及設計速度為80km/h的雙車道公路,或雖然設計速度為60km/h,但屬于區(qū)域干線的雙車道公路,其上的十字交叉應用渠化交叉。
(4)當主要公路為四車道公路,或雖為雙車道公路,但交叉所在的局部路段為四車道,次要公路為雙車道公路且轉彎交通量不平衡時,之間的十字交叉;若轉變交通量較大且各向轉彎較平衡時,則應布置完善的渠化島。
(5)兩四車道公路或四車道以上公路相交,或其中之一為四車道以上的公路時,應布置完善的渠化島和轉彎車道,而且伴之于渠化還應設置足夠相數和合適配時的信號系統。
(6)環(huán)形交叉。環(huán)形交叉適用于交通量適中,經過驗算后出、人口間的距離能滿足交織長度的要求,或按“入口讓路”規(guī)則(非交織原理)設計能滿足交通量需要的3-5岔的交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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